阴向明诈骗案
2011-07-29 17:01:42   来源:无锡法院网  点击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  庭审法院:北塘法院
  开庭时间:7月25日14:00
  庭审地点:第一法庭
  主审法官:潘家琳
  合议庭成员:匡慧敏、过秋燕
  书记员:孙玲
 
 
主审法官:潘家琳

  主审法官简介:潘家琳,男,国家二级法官,大学本科学历,在北塘区法院工作21年,从事刑事审判工作3年,至今已经办各类刑事案件210余件,尚无改判、发回等不当裁判的案件。2009年曾经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挂职,获得办案能手称号,2010年评为北塘法院办案能手称号。

  案情简介:2010年1月至11月间,被告人阴向明采用在互联网上发布能查询或删除手机通话记录、短信内容等虚假信息、谎称向被害人提供服务等方法,先后17次诈骗得被害人人民币共计62500元。

  案件特色及普法意义:利用了人们窥探隐私的心理进行诈骗活动,告诫群众对网络上的信息要仔细分辨,同时要加强交流,避免走弯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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